蘭州市將開展農用三輪摩托車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
發表時間:2016/11/3 16:30:08
記者從蘭州市交警支隊獲悉,11月開始,我市將集中1個月的時間開展嚴查嚴懲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切實維護農村道路交通秩序,遏制農村地區交通事故多發勢頭,保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。
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農用三輪摩托車175438輛,2015年全省開展的免費辦理農用車牌照期間,蘭州市各轄區交警大隊舉全警之力,倒排工期,為全市84462輛無牌無證的農用三輪摩托車免費辦理了牌證。近年來為了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管理,全市71個涉農的鄉鎮建立了鄉鎮交管站,743個涉農的行政村建立了村交管室,交管站配備交管員380人,交管室配備了1264名交通協管員,并在行政村的出村口、臨水臨崖的險要地段設立了407處交通安全勸導站,全面開啟了全市農村地區交通管理工作全覆蓋無死角的模式。
此次專項行動查處的重點和處罰的情況,一是對駕駛無牌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的,一律扣留車輛,處200元罰款;二是對無證駕駛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的,扣留車輛,處500元罰款,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;三是對駕駛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的,一律收繳車輛、強制報廢,并處2000元罰款、吊銷駕駛證;四是對飲酒后駕駛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的,處暫扣六個月駕駛證,并處1000元罰款。被處罰后再次飲酒后駕駛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的,處10日以下拘留,并處2000元罰款,吊銷駕駛證。醉酒駕駛農用三輪車、摩托車的,吊銷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;五是對農用三輪車違法載人的,處200元罰款;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,處200元罰款,輕便摩托車載人的,處50元罰款;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的,處50元罰款;駕駛未按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農用三輪車上道路行駛的,處200元罰款,并強制其粘貼反光標識。